2024年欺诈发行证券罪司法解释最新全文本罪因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,该罪已经被取消,并变更为欺诈发行证券罪,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。[刑法条文]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、认股书、公司、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,发行股票或者公司、企业债券,数额巨大、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。单位犯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