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内容、主旨及释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八条的全文内容、主旨和释义,以加深对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理解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内容如下: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贪污贿赂犯罪,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,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、刑讯逼供、报复陷害、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,由人民检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