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内容、主旨及释义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第二十九条的全文内容、主旨和释义,以加深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理解。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内容如下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给予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处分:(一)拒不承担赡养、抚养、扶养义务的;(二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(三)包养情人的;(四)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