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最新(2007年6月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〔2007〕第9号公布根据2013年11月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〔2013〕第11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23年1月2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〔2023〕第1号第二次修正)第一条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在本省所辖的城市、县城、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