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案步骤:
第一:
起诉状。
法院和被告各一份。
被告不止一个时,每个被告一份。
第二:
授权书。
委托律师或公民代理的,要出具委托代理书,只需提交给法院一份原件。
第三:
原告身份证明。
第四:
被告身份证明。
第五:
证据材料,法院和被告各一份,被告不止一个时,每个被告一份。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
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
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
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
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