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人身损害,未构成伤残的: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必要的营养费、后续治疗费用等,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。
2、因事故构成伤残的,:除赔偿前述第1点所述的医药费外,还需要赔偿:残疾赔偿金、残疾辅助器具费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,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。
3、事故造成死亡的: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、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。